傳承 創新 新光五十 - page 43

提昇
提昇經營效率/傳承
創新
新光五十
  隨著業務的發展及編制人員大量增加,原辦公場所已不
敷使用,公司除了暫時租用新的辦公大樓,也早在
1964
3
月即標購台北市寶慶路
34
號的土地,規劃興建總公司大樓。
1966
年起,還陸續在全省各縣市交通要衝購置辦公大樓及
建築用地。各地辦公大樓或建築用地的購置,使得外勤人員
有美觀、舒適的辦公場所,也提昇公司的知名度,加強客戶
對公司的信賴。
1969
2
月起,公司重新調整「區管理處」制度,劃分
全省區域,各區下設督導區及總務課、組訓課,負責推展各
轄區的新契約業務,是分區經營之始。
1970
年度更在中區及
南區展業部之下增設區管理處,加強各區展業部的組織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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