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刑事警察局雙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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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四 ) 夫妻二人同為公務人員, 針對同一名子女可否於不 同時間分別辦理育嬰留職 停薪,且分別請領育嬰留 職停薪津貼?
由於政府為落實性別平等 政策,突破性別分工刻板印象, 制度設計上,男性公務人員如有 需求亦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所 以夫妻同為公保之被保險人, 在不同期間分別辦理同一子女之 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續保的情形 下,是可分別請領相關津貼。
四、結語
根據研究指出,幼兒早 期的成長環境對往後的自尊、 安全感及學習能力有重大的 影響力,而父母在嬰幼兒期 的陪伴塑造正向的成長環境, 對孩子的大腦認知、社會能 力的發展有著顯著的幫助。 政府意識到圓滿的家庭生活 是公務人員在工作上全力衝 刺的動力,持續推動並鼓勵 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 薪」,打造友善的職場環境, 協助家有新生兒的公務人員, 透過育嬰留職停薪制度暫緩 工作腳步,全力陪伴幼兒成 長,並以津貼補助確保家庭經 濟無虞。不僅希望以制度創 造政府與公務人員雙贏局面,
更期待在穩定而安全的條件 下提升人民的生育意願,減緩 少子化對於國家安全的衝擊。
 請領資格
給付標準
每位被保險人墜同一寶寶最多可領6個 月,按月發給。
每位津貼金額= 平均保險俸(薪)額(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 起前6個月)X60%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未滿6個月者,以實 際期間發給,未滿1個月之畸零日期, 按實際日數計算。
偶暫時處於失業狀態,仍 有求職需求,為避免申請 人立即復職後,旋即面對 家庭為托嬰問題煩惱的窘 境,申請人仍得繼續留職 停薪至其原申請期間屆
( 三 ) 夫妻二人同為公務人員, 若為養育雙(多)胞胎子 女,可否同時申請留職停 薪?
由於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制 度,政府站在取得實際 執行業務需求與照顧公務 人員權益的衡平立場下, 當夫妻雙方均為公務人員 時,原則僅得由其中一方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然而 上開案例中是否受該原則 限制,則有討論空間。考 量養育雙 ( 多 ) 胞胎子女, 確實難由夫妻之一方獨自 照顧,基於人道關懷,並 落實照顧公務人員意旨, 此時夫妻雙方得同時聲請 育嬰留職停薪。
       條件1
公保年資 1年以上
 請領資格:
三項條件均符合
             條件2
養育3足歲 以下
條件3
辦理育嬰留
職停薪,並
繼續加保
   (一)單親或未婚的父(母),可 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現行制度原則上規 定夫妻雙方均有就業情形 下,准由其一方以留職停 薪方式全心全力照顧幼 兒。雖未明定單親或未婚 父母得否申請,然回歸制 度意旨,育嬰留職停薪是 為了讓在職的父(母)能 夠在兼顧工作及家庭的狀 態下,親自養育幼兒,所 以無論申請人的身分為單 親或未婚的父 ( 母 ),符 合條件之情況下,都可視 自身需求主動提出申請。
( 二 ) 申請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 間,適逢配偶離職未就 業,申請人是否應依法申 請復職,或服務機關得否 依法通知其復職?
參照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22 條規定,如配偶之 一方未就業,原則上不得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然前 開案例中,站在維護申請 人權益的立場,考量其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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