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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望遠的堅持
由於大統長基公司自民國
96
年
1
月即開始
混油,不法獲利金額約新臺幣
18
億
5
千萬元,
因此凍結大統長基公司的銀行帳戶,且對該公
司旗下的房屋、土地進行假扣押;富味鄉則還
在調查,初步估計不法所得約新臺幣
4
億
6
千
萬元。目前富味鄉和大統長基各被開出
8
百萬
元、
3
千多萬元行政罰鍰,未來追繳不法所得
將會扣掉行政罰鍰。
在全國民眾高度關切下,大統長基公司混
油案已在民國
102
年
12
月
16
日一審宣判,該
公司董事長高振利因涉商品虛偽標示罪、詐欺
取財罪,另涉《食管法》攙偽、假冒以及添加
未經許可添加物,重判
16
年徒刑、大統長基
公司罰五千萬元。此一判決將有助加速後續追
討及求償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