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步.時代的改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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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廠商不法與修法同時並進
經此事件後,我們必須再度修法。趁著民國
102
年下半年
的立法院會期,我們已凝聚社會共識,再度修正食管法,未來
攙偽或假冒擬從現行最高罰
1,500
萬元增為
5,000
萬元,刑責由
3
年提高到
5
年以下,標示不實從最高罰
20
萬元增為
400
萬元。
我們會加快食管法修正草案研擬速度,希望能儘速完成,並設
立食安基金及對內部吹哨者制定獎勵條款,確保食品安全,重
拾臺灣美食王國的美譽。
繼續凝聚力量,積極研商政策
此外,我們在
11
30
日在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
101
堂舉辦「
2013
全國食品安全會議」,邀請學者專家、公
(
)
會、
消費者等民間團體、民意代表、各政府部門以及食品、法律等
相關領域的專家出席與會,針對「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加
強業者自主管理」及「消費者救濟」三部分共同研商食品安全
改革策略,並由馬總統率同行政院江院長、相關部會代表及與
會者共同宣誓政府打擊黑心食品的決心,並找回消費者對食品
安全的信任,達到「食安有信心,消費真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