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法務部廉政署108年度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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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08年各地檢署偵辦貪瀆案件計新收654件,起訴279件、805人次,查 獲貪瀆金額共計1億7,627萬2,343元。 四、就定罪率而言:自89年7月以來,各地檢署偵辦貪瀆案件起訴達2萬5,210 人次,就已判決確定者(不包括不受理判決及其他)之1萬9,589人中,以 貪瀆罪起訴經判決有罪者9,154人;以非貪瀆罪起訴經判決有罪者3,408 人,總計判決有罪者達1萬2,562人,定罪率占上述判決確定1萬9,589人 之64.1%(詳如附圖3-3)。 貪瀆偵辦案件起訴總人次為 2萬5,210人次 在2萬5,210人次中,判決 確定者有1萬9,589人次 (不含不受理判決) 附錄       非貪瀆罪起訴經判決確定者 4,474人次 貪瀆罪起訴經判決確定者 1萬5,115人次 判決無罪者 判決有罪者 5,961人次 9,154次       判決無罪者 1,066人次 判決有罪者 3,408人次   總計判決有罪者達1萬2,562人次(3,408+9,154), 占判決確定者1萬9,589人次之64.1% 附圖3-3 89年7月至108年12月貪瀆案件定罪率摘要圖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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