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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飲用水管理 臺北市非營利幼兒園 園務管理手冊 - 健康促進 表 2-7-4 學校飲用水水質安全檢查規範 園名:  中央飲水系統之   飲水機(臺) 單機飲水機 煮沸式開水機(臺) (出水溫度達 90°C以上) 桌上型開飲機 查核日期 年 月 日 表 2-7-4學校飲用水水質安全檢查規範    一、有關水塔清理作業,建議可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公告之相關規定辦理,亦可洽詢委託該 處推薦之「優良水池水塔清洗廠商」(請參閱自來水處網站 https://www.water.gov.taipei/ 用戶服務/加值服務/台北好水服務網/服務廠商專區/服務廠商資訊)進行清洗作業。 二、有關飲用水設備管理,請確實依「臺北市各級學校飲用水設備管理維護須知」、「飲用水 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臚列相關注意事項如下所示: (一) 飲用水設備水源應採用自來水或符合飲用水標準之簡易自來水,自來水儲存水塔於 開學前應自行或委外清洗,每年至少清洗2次,如遇天然災害致水質混濁,應增加清 洗次數。 (二) 每個月應至少1次對飲用水設備進行排水及電氣運作之基本檢查。每3個月更換濾心 未具濾心設備者則免。並將內容詳細記載於飲用水設備水檢驗及設備維護紀錄表。 並將水質檢驗結果及維護紀錄公告於學校(園)網站首頁,其檢驗及維護紀錄應保 存2年。 (三) 水質檢驗:應由學校(園)或委由保養廠商,委託經環保署認可之檢驗測定機構辦 理水質檢驗,紀錄並應保存2年。飲用水設備抽驗臺數每次執行之比例為每3個月全 校或校區總臺數之1/4,採輪流並迴避前已完成檢驗設備之方式辦理。 三、疫情期間請依下列作業程序加強清潔與消毒: (一) 每日進行清潔消毒作業2次,並做成紀錄,清潔範圍包含:1.機臺檯面。2.機身表面。 3.出水噴嘴。4.出水按鈕。 (二) 防疫措施宣導:請學校應督導師生以飲水器皿盛水,避免以口就噴嘴直飲。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110 年 2 月 4 日北市教體字第 11030228671 號函 表 2-7-5 臺北市 ΟΟ 非營利幼兒園飲用水水質安全自主管理檢核表 表 2-7-5 臺北市○○非營利幼兒園飲用水水質安全自主管理檢核表    飲水機種類     數量 (臺)    定期檢測 (是或否)    最近 1 次 檢測日期 (年月日)    每隔3個月 檢測 1/4 臺 (是或否)   定期維護(包含清 洗、更換及消毒 (是或否)     最近 1 次 維護日期 (年月日)    檢測及維護結果 明顯張貼及公告 (是或否)                                  □是 □否 ※每學期開學前清洗蓄水池及水塔 承辦人: 園長: 聯絡電話: 填表日期: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103 年 1 月 9 日北市教體字第 10330881600 號函及 110 年 2 月 4 日北市教體字第 11030228671 號函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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