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 創新 新光金控五十特刊 - page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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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始
創建夢想 開始發光
除了「新光安樂儲蓄保險」,這段期間尚推出「新光五年期福祿儲蓄保
險」和「新光十年期簡易儲蓄保險」,皆以短期儲蓄壽險為主。到
1963
年底,本公司在短短四個月內即販賣了
1
2,300
多件,投保金額達
2
1,300
多萬元,保費收入為
738
萬元,在九家公民營壽險公司中,每
月招攬金額居第二名,保費收入則居第六名,成果相當可觀。
(五)管理辦法
開業之初,為順利建立
外勤組織、訂定管理辦
法、擬定宣傳計畫及推
動增員與業務,上至董事
長,下至每一位職員都齊
心一志。除正常上班時間以
外,連週末、節日也一律不休
假,而且還利用下班時間召
開業務會議與規章辦法的討
論,經常討論到晚上十一、
二點才結束,艱苦備嘗。在
大家齊心協力下,第一套「新
光人壽保險公司外務人員暫行管理辦法」於焉誕生,將外勤單位的編制、
外務人員的任免以及待遇等事項明文規定,作為推展業務的依據。
為了確保業務人員的誠信,特實施保證人制度,凡進入公司服務的內外
勤員工,一律須找兩個保證人,日後演進為所有員工必須投保誠信保險。
此外還訂定職展制度,公司所有層級人員,在每一年度都有適度的分配招
攬責任額,讓員工向親朋好友招攬保險,以體會招攬的辛勞,期能設身處
地的與外勤密切配合。
外勤單位遍及全國,大安展業處是最早成立的外勤單位之一。
創業初期的管理辦法
I,II-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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