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步.時代的改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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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無隱匿嚴懲不法
針對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事件,外界一度質疑衛生機關
隱密案情,在此特別澄清這絕非事實。從建立檢驗方法、開始
展開稽查、購買市售食品檢驗、追查源頭,到掌握確切事證發
布新聞,告知社會大眾,整個追查過程都有紀錄可查,絕無隱
匿、吃案。
經積極追查確認,不肖業者罔顧國民健康及國家商譽,非
法添加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廣泛使用在國人日常的食材中,
包括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地瓜圓、
粉條、湯圓、魚漿製品及肉羹等產品,一經確認,立刻由當時
的食品藥物管理局聯合各地方衛生局持續查察,針對轄內澱粉
原料廠商進行強力稽查,追蹤涉案產品及原料流向,經查證屬
實的違規產品,勒令下架停止販售並限期退回上游經銷業者或
製造廠,且由衛生局監督儘速銷毀。
為了維繫消費者的信心,我們自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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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日起,
規定所有澱粉類原料提供者必須提供安全的具結證明給所有販
賣含澱粉原料產品的相關業者。而我們在
6
20
日已經掌握違
規產品的源頭製造廠,且安全具結稽查結果已經一週無不合格
者,因此從
20
日起,雖然販售澱粉產品無需強制張貼澱粉產品
的原料安全具結證明,業者仍可自願張貼安全具結證明,但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