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步.時代的改革者
99
人數約有
7
億人,每
10
人之中就有一位是身心障礙者。臺灣身
心障礙鑑定制度與其他國家不同,在原有的全民健保、重大傷
病、長期照護、早期療育等健康福利保護傘下,我國身心障礙
制度主要提供失能者額外的福利服務,至民國
101
年底為止,
全國身心障礙人數達
110
萬人,但是隨著觀念及時代的演進,
如何提供符合世界潮流的鑑定與服務系統,提升身心障礙者的
社會參與權利,一直是我國衛生福利部門嚴峻的任務及挑戰。
放眼
21
世紀,全球身心障礙領域的發展有兩件大事,促成
了我國身心障礙制度的重大革新。
第一件是西元
2001
年世界衛生組織(
WHO
公布了「國
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簡稱
ICF
),
希望建立一
個結合生理、心理、社會等多個層面來描述人類健康狀況的分
類系統,做為研究健康相關議題的共通語言。
過去傳統上,描述一個人的健康問題多侷限在醫療層面,
例如形容一個腦中風個案,大多著重在評估肌肉力量、耐力和
關節活動度等,如果單從醫療的角度來看待個案,可能忽略了
個案日常生活功能的困難,例如穿衣、洗澡等,甚至忽略參與
社會活動的限制,對身心障礙者來說,醫療問題穩定之後,接
著要面對更大的難題,例如日常生活的不便以及無法融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