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 - 中央存保108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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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配合主管機關執行重大金融政策
(一)受金管會委託運用與管理金融業特別準備金
金管會依據「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委託本公司辦理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之運用與管 理。本公司辦理資金運用採多元化資產配置,並兼顧運用之安全性、流動性與收益性,108年底受 託運用與管理金融業特別準備金約707億元。
(二)持續配合主管機關監理政策,強化特定風險業務項目之監控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場外監控作業要點」提出要保機構財業務狀況分析報告分享監理資 訊;另依金管會函示,受託辦理本國銀行海外(包括新南向政策國家)及中國大陸地區暴險、銀行 店頭市場衍生性金融商品、境內結構型商品等相關風險之分析或監控作業,並定期(不定期)提供 相關報告予金管會及辦理要保機構通報重大信用風險案件之處理與後續追蹤事宜,協助金融監理並 強化風險控管措施。另配合金管會監理政策,推動純網路銀行新型態申報資料方式,強化對純網路 銀行之流動性監理。
(三)持續配合主管機關辦理系統性重要銀行各項工作
金管會為避免我國大型銀行/金控公司未來發生經營危機,並引發系統性風險,經歷次會議研 商,業訂定標準篩選出我國系統性重要銀行,並研擬要求系統性重要銀行應向金管會及本公司申報 其「經營危機應變措施」,本公司業提出申報內容及審核標準草案供參,未來將續配合主管機關辦 理各項工作。
(四)賡續配合主管機關業務需要,派員支援辦理資訊安全作業檢查事宜
為協助金管會強化對國內金融機構資訊安全檢查,本年度續指派具資訊專長之3名同仁,支援 檢查局辦理金融機構資訊安全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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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業務概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