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法務部廉政署108年度工作報告
P. 94

法務部廉政署 108年度工作報告  二、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資訊管理組組長施○等人涉犯悖職收賄、主管事務圖 利罪案 本署與臺北地檢署共同偵辦施○利用移民署辦理建置網路終端設備、通關 查驗系統等採購案之機會,洩漏招標應保密之事項予廠商李○,由李○員工撰 寫系統需求說明書,施○再交辦給不知情承辦人,依廠商系統開發測試及討論 結果,於評選委員會提出意見,據以修改採購案之建議書徵求文件及納入評分 項目,使特定廠商順利得標並藉以收受賄賂,李○於得標後向得標廠商及下包 商索取不法利潤及公關費,並指示以現金交付或匯付李○實際使用之他人帳 戶,以掩飾及隱匿其因重大犯罪所得之財物,並從中提取部分作為交付施○之 賄賂,施○等人因而獲取並朋分不法利益。 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施○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 賄賂、對其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刑法洩密罪、政府採購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三、屏東縣崁頂鄉公所鄉長林○等人涉犯悖職收賄、主管事務圖利罪案 本署與屏東地檢署共同偵辦林○為籌措鄉長競選經費,向民眾羅○等人期 約賄賂,作為內定錄取正式清潔隊人員之對價,並協助特定人選提前取得應檢 附之合格體檢報告,以完成報名,經評選正式錄取後,收受羅○等人之賄賂款 項共計400萬元。又林○等人利用辦理鄉公所公園整修清淤工程、堤防工程等 採購案之機會,分別洩漏招標應保密之事項予富○土木、洲○社區發展協會及 港○社區發展協會等特定廠商,使其順利得標採購案,收受賄款共計39萬元作 為對價,並使上開廠商順利得標採購案,圖利不法金額計153萬餘元。 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林○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 賄賂、對其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刑法洩密罪等罪嫌提起公訴。 四、屏東縣佳冬鄉長龔○、竹田鄉長傅○等人涉犯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案 本署與屏東地檢署共同偵辦佳冬鄉長龔○等人利用經辦步道改善計畫工程 之設計監造及營造工程採購案之機會,由綠○公司協助撰寫工程預算計畫書爭 取預算補助,於順利得標設計監造案後,交付回扣作為對價,復以相同手法, 協助裕○公司得標營造工程案,並收取工程回扣作為對價。又該鄉公所人員林 92 


































































































   92   93   94   95   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