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法務部廉政署108年度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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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 108年度工作報告  二、貫徹再防貪機制 各政風機構於貪污及行政違失發生後,啟動再防貪機制,協助機關防堵易 發生貪污的漏洞,108年再防貪案件計87件(如表3-4-2)。 表3-4-2 108年再防貪措施效益統計表 伍、落實風險評估,辦理專案稽核 一、本署推動各機關廉政風險評估並建立風險資料庫,針對風險人員以調整職 務、首長輔導、加強考核等作為先期降低風險,並透過專案稽核掌握風險 細節、研提興革建議,再藉由廉政會報追蹤列管建議事項,健全機關廉政 風險管控機制。 二、108年政風機構計提列風險事件共3,980件,其中高度風險597件(占 15.00%)、中度風險1,526件(占38.34%)、低度風險1,857件(占 46.66%)。 三、108年各政風機構執行本署列管專案稽核共97件,就稽核發現缺失適時導 正,並研提興革建議供機關參採。稽核成果計58案獲致財務效益、發現疑 涉不法利益24案、追究行政責任44人次(含記大過1人次、記過7人次、 申誡34人次、調停職2人次),並修訂法規、作業程序計83項(如表3-4- 3)。 表3-4-3 108年列管專案稽核效益統計表  項目  件數   案件數   政風機構陳報 87 再防貪措施   研編檢討專報  87  研提興革建議(項)   481       項目   件數(金額)  列管件數  97 財務效益   節省公帑   32 (2億1,804萬8,774元)  增加收入 26 (6,099萬5,706元)  合計   58 (2億7,904萬4,480元)  減少公務員犯貪瀆罪之 措施作為  發現疑涉不法利益 24  追究行政責任(人次)   44  修訂法規、作業程序(項)  83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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