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法務部廉政署108年度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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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召開廉政論壇、座談會及研討會,累積廉政研究之能量,建立公私 部門在反貪腐課題上之合作共識,並持續與民間團體及各領域專家 學者,建立協力夥伴關係,共同策訂專業行為準則,深化貪污零容 忍之意識,完備全民反貪網絡。 (四)結合主管機關倡導企業誠信,推廣專業倫理,藉由會議、訓練等時 機,主動與企業經營者、高階管理者,建構廉潔透明溝通平臺。 三、強化防貪網絡 (一)透過行政院中央廉政委員會議及各機關廉政會報運作平臺,建立政 府各部門參與廉政議題討論與檢討之廉政機制,並審議廉政決策及 重大措施、督導考核廉政工作之執行情形等,以落實各項廉能作為。 (二)強化機關廉政風險評估機制,落實政風機構受理檢舉、陳情、採購 監辦、民意調查、政風訪查等各項業務職掌,強化蒐報及分析評估 風險資料能力。 (三)以風險評估資料為基礎,擇定重大、結構性高風險業務辦理專案稽 核,稽核發現之共通性缺失,發揮跨域功能,邀請學者專家、民間 業者、主管機關共同研擬防貪指引或提出興革建議,積極導正。 (四)依據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實施計畫,配合機關首長需求,依分級開設 原則,協助各機關成立廉政平臺,建立機關與檢察、調查、廉政等 單位之跨域溝通管道,藉由對外宣示、資訊公開、定期集會、提供 意見等作為,強化政府監督機制並維護廠商合理權益,營造使公務 同仁能勇於任事之工作環境,使全民獲得優質公共建設。 (五)強化政風人員執行興利防弊作為之核心能力,彰顯政風機構設置之 價值,在合於法令及程序規定前提下,適時報告機關首長廉政風險 資訊,使首長機先因應,發揮預警之功能。 (六)辦理廉政民意調查研究,監測貪腐程度及變化,推動「透明晶質 獎」制度,藉由外部委員一同參與,挖掘績效卓著機關之良善優 點,鼓舞全國各機關首長共同推展廉政觀念。 第三章╱廉政工作推動情形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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