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法務部廉政署108年度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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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 108年度工作報告  高層簡任(相當)人員 638 5.59% 中層薦任(相當)人員 2,200 基層委任(相當)以下 2,751          普通民眾 5,444 47.73% 19.29% 24.12% 民意代表 374 3.28%        附圖3-1 98年7月起迄今偵辦貪瀆起訴對象身分層級比例圖 貳、89年7月至108年偵辦貪瀆案件成效 一、自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以來(89年7月至108年12月,共計234個 月),各地檢署偵辦貪瀆案件累計起訴8,762件,起訴人次2萬5,210人, 起訴案件貪瀆金額382億1,654萬4,267元,其中高層簡任以上公務人員 有1,463人(占總起訴人次5.80%)、中層薦任公務人員4,647人(占 總起訴人次18.43%)、基層委任以下公務人員6,518人(占總起訴人次 25.85%)、民意代表1,100人(占總起訴人次4.36%)以及一般民眾1萬 1,482人(占總起訴人次45.55%),平均每月起訴37件,起訴人次108 人。而中、高層公務人員(薦任職以上)及民意代表起訴人次比率合計占 總起訴人數的28.59%(詳附表3-2、附圖3-2)。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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