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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望遠的堅持
戶變動頻繁,財源不穩定(估計全國有
32
%
沒有
繳稅,如果實施家戶總所得制,這部分的財源就
很難收到),計繳作業難度高,媒體提出許多指
責,包括懲罰單身以及對於虛擬所得的疑慮,最
後經立法院討論審議後,民國
100
年
1
月
5
日三
讀通過二代健保修法草案,以「補充保險費」制
取而代之,當天並宣布費率由
5.17
%
降至
4.91
%,
這也代表政府信守承諾,降低保險費率。
解決不公平計費,落實照護弱勢族群
健保新制實施後,一般保險費的首年費率行
政院核定為
4.91
%,
補充保險費首年費率則訂為
2
%,
估計這可維持健保財務穩定至民國
105
年,
且
87
%
的民眾不會因為保費新制而增加負擔。很
多人不清楚,當費率從
5.17
%
降為
4.91
%
所減少
的
200
億元,與另外收取的補充保費也差不多是
200
億元,兩者有何不同?其實很不一樣,最大
的差異在於,政府負擔的部分增加了,原本政府
每年分擔的經費約
33.6
%,
健保新制之後提高到
36
%,
整個健保大餅增加
200
多億元。
經常有人還是會問我:為什麼要另外加收補充
保費?這是因為以前依照薪水計算每人應繳的健
保費,形成很大的不公平。依財政部統計,如果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