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集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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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合理性事宜。事由起因於自由時報報導:台灣大哥大的用戶於
99
年
7
、
8
月至西班牙旅行,透過簡訊發送向在台灣的家人報平安,也透
過簡訊聯繫當地友人會面行程,簡訊明明顯示「發話成功」,卻約不
到朋友,回台後得知家人也沒收到簡訊,調閱帳單卻發現電信業者照
收簡訊費用共五百多元,消費者認為不合理而向消保官陳情。
林某人因電信專業,受邀參與討論。要瞭解收費合理性,得先說明簡
訊的傳送機制。簡訊的傳送的品質是所謂的「
Best Effort
」,
亦即送
出去的簡訊,收到了算你好運,收不到也算是正常。根據我的研究統
計,有超過
95%
的國內簡訊都順利送達目的地
;
有超過
4%
因為接信者
未開機而沒收到
;
而電信設備出狀況無法送達的機率甚低。
簡訊傳送機制為兩段式。假設用戶甲經由行動電信網路
A
發送簡訊給
行動電信網路
B
的用戶乙。在傳送的第一段,簡訊首先會送到網路
A
的簡訊中心。簡訊中心
A
確認網路
B
可傳送給用戶乙後,就回傳「發
話成功」給用戶甲。在傳送的第二段,網路
B
負責將簡訊送給用戶
乙。如果用戶乙沒有開機,網路
B
會告知簡訊中心
A
傳送失敗。簡訊
中心
A
在隔一段時間後,會再要求網路
B
重傳。若經過
24
小時重傳,
仍然無法送達用戶乙,則該則簡訊會被刪除。
不幸的是,用戶甲收到「發話成功」,就認為用戶乙已收到簡訊。
其實「發信成功」並不保證「收信成功」。而很多簡訊中心會在回
傳「發話成功」,就向用戶甲收費。這個問題在用戶甲漫遊到國外
時,尤其複雜。假設用戶甲是台灣行動電信公司
A
的用戶,漫遊到美
國後,經由美國行動電信公司
X
送簡訊給在台灣的用戶乙
(
為台灣行
動電信公司
B
的用戶
)
。
此時,簡訊傳送的第一段由電信公司
X
執行,
簡訊傳送的第二段由電信公司
B
執行,而電信公司
A
負責向用戶甲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