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臺灣土地銀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2016 年度因應法規變動內規修訂情形 法規變動情形 因應措施 消費者保護法於 2015 年 6 月 17 日增訂第 13 條 第 3 項應交付契約正本之要求 要求各業管單位參照銀行公會 2016 年 2 月 2 日全法字第 1051000186A 號函研議意見辦理修訂,以落實消費者保護 法令 金管會於 2015 年 12 月 31 日增訂「公平待客原則」 企劃部增訂土銀「公平待客暨金融消費者保護作業事項自我 檢核表」並由稽核處納入年度查核事項,以保護金融消費者 權益 金管會 2016 年 12 月 12 日金管銀法字第 10510005200 號函修正「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 資恐注意事項」 要求各業管單位檢視內部作業規範有無修訂之必要,以確保 法令遵循 確保客戶個人資料安全 法遵處召集各業管部,並邀請同營業單位就「受理非臨櫃客 戶查詢個人資料」訂定客戶身分辨識標準作業流程 法令遵循宣導暨教育訓練 為增進各單位法令遵循主管瞭解土銀法令遵循制度及重點法規,以實際落實相關制度並有效運 作,於 2016 年分別針對各單位法令遵循主管及襄理、經辦人員辦理四梯次法令遵循講習班,授課 內容包括 2016 年度金融檢查重點(授信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相關經驗分享、防制洗錢 及打擊資恐作業及異常帳戶管理、財富管理業務法規宣導、 2016 年度金融檢查重點、常見缺失與裁 罰案例、最新修正法令簡介、法遵作業及系統操作簡介、數位金融及電子金融業務檢查重點等。合 計四個梯次受訓總人數有 359 人,每梯次課程時數 6 小時,累積總受訓時數達 2,154 小時。 另也針對其他業務主管單位舉辦法律課程之業務講習,課程內容包含:個人資料保護法、金融 消費者保護法、授信法務問題等;最後由各業務主管單位自行主辦之業務研習班,講授土銀作業規 範及常見缺失,俾使行員更熟悉業務上的細節,以減少作業缺失、降低作業風險。各業務講習班參 加人數不等,課程時數約 1 至 2 小時,受訓總人次計 1,384 人,受訓總時數為 1,628 小時。 法務暨法遵處 業務職掌 1 、建立法令遵循控管機制,執行法遵風險之辨識、衡量與評估並強 化監督及控管,包含個人資料保護事務、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事 務之規劃、督導及管理。 2 、提供業務上一般涉法問題之研擬及法律意見與資料。 3 、隨時掌握外部法令的內容及相關異動,督導各業務主管單位及時 配合增修訂相關作業規章,以避免法令遵循風險。 4 、對內部人員進行法規宣導及教育訓練,以降低員工執行職務時因 未諳法令導致法律風險,俾使土銀各項營運活動符合法令規定。 40 ◆ 臺灣土地銀行 ▕ 2016 ▕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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