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臺灣土地銀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土銀董事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但遇有緊急情事、重要案件,或依董事 過半數之請求時,得隨時召集之。為明確規範董事會職權、決策程序及議事 規則,土銀訂有完善之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及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 則等法規,並建置完整的管理制度與監控機制,以發揮健全監督及強化管理 之功能, 2016 年度董事會共開會 8 次。 50-59歲 60歲以上 董事年齡分布 0 2 4 6 8 10 5 10 董事性別分布 12人,80% 3人,20% 男 女 土銀為公股銀行中第一家設立獨立董事席位 者,並依據「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33 條規定訂頒土銀「獨立董事職責範疇規 則」,並於公司章程明定土銀董事中獨立董 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 五分之一。 設立獨立 董事席位 34 ◆ 臺灣土地銀行 ▕ 2016 ▕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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