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臺灣土地銀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健全及有效的董事會運作,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根基,土銀身為國營銀行,藉由維持高標準的公 司治理,確保董事會有效運作,進而保障股東權益;在此原則下,土銀董事會授權其下設立之審計 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職責,各委員會的組織章程皆經董事會核准,且各委員會的主席均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活動和決議。 土銀係百分之百公股之公營銀行,組織系統包括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總行、分行。總行設立 於台北市,計 29 個單位(含營業部及 6 個區域中心),國內分支機構共計 149 家分行及國際金融 業務分行,國外分支機構有紐約、洛杉磯、新加坡、香港、上海、天津及武漢等 7 家海外分行。 2.1 公司治理 土銀組織架構 董事會 董事長 總稽核 營業部 審計 委員會 總經理 副總經理 法遵長 區域中心 (6) 法務暨法遵處 稽核處 會計處 信託部 產權管理部 電子金融部 債權管理部 企劃部 政風處 企業金融部 人力資源處 財富管理部 秘書處 財務部 風險管理部 業務部 國外部 授信審查部 證券部 總務處 個人金融部 調查研究處 資訊處 國內分行 (149) 國外分行 (7) 國際金融 業務分行 32 ◆ 臺灣土地銀行 ▕ 2016 ▕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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