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雙月刊 no.100
五、訂頒遠距詢問證人、犯罪嫌疑人作業程序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可能發生醫院內群聚 感染,為降低警察人員前往醫院之風險,爰警政署 配合訂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遠距 詢問犯罪嫌疑人作業程序」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 性肺炎防疫期間遠距詢問證人作業程序」。當警察 人員遇有證人或犯罪嫌疑人為防疫對象於醫院接受 治療中,且因調查案件有立即詢問之急迫必要時, 於徵得其同意後,得以科技設備進行遠距詢問,並 將完整錄音錄影檔附卷移送。 六、滾動式檢視修訂員警執勤注意事項 警察人員偵處刑事案件諸多環節均可能涉及防 疫風險,相關程序上未盡事宜,警政署亦滾動式檢 視修正,包含刑案現場處理、相驗、執行搜索扣押、 拘提逮捕通緝犯或現行犯、通知辯護人到場、執行 提審法告知及解交作業程序等,均逐步推動將疫情 考量納入明確規範,使員警執勤之法制作業程序及 相關規範更為完備。 七、防疫措施到位後之治安強化 在前開規範的逐步律定,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 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下,臺灣並未如歐美等國疫情 大爆發之狀況發生。然而在疫情的肆虐下,大幅影 響人類生活型態,衍生之社會現象如失業率提高、 民眾放無薪假等,亦連帶影響整體犯罪趨勢,甚至 有因應疫情衍生的犯罪新型態產生,如囤積哄抬防 疫物資、散佈疫情假訊息,或詐騙集團冒充醫療人 員騙取個資等,顯示警察人員須隨時根據當前治安 情勢調整查緝策略。 爰此,警政署特於 109 年 4 月 22 至 24 日於北、 中、南三區,由署長親自主持召開「全國疫期治安 維護強化措施視訊會議」,會中由本局提列當前治 安情勢分析與工作重點,對於疫情影響治安因素分 析歸納觀測指標,提供各警察機關藉此觀察轄內狀 況,預判可能發生之犯罪型態或類型以提前因應防 處;另由各縣市依據轄區狀況與區域特性逕行分析 評估,規劃及部署因應作為。在各警察機關的戮力 合作下,疫情期間治安狀況維持平穩,全般、暴力、 竊盜等主要犯罪案類發生數均減少,顯現警察維護 治安並不受疫情影響,而能維持查緝力道。 肆、結語 自 109 年 1 月迄今,新冠病毒對人類的威脅未 曾停歇,從全球經濟到生活日常,疫情澈底顛覆人 類習以為常的運作模式;警察人員身為與民眾接觸 之第一線執法人員,尚須時時保持警覺,以危機管 理角度面對各式突發狀況。 誠如美國危機管理大師羅伯特 · 希斯( Robert Heath ) 提 出 的 危 機 管 理 4R 模 式: 降 低 風 險 ( Reduction )、預警整備( Readiness )、快速 反應( Response )、復原行動( Recovery ),在 本次防疫的威脅下,警政署即訂定相關指引將風險 降至最低、對於防疫對象期前規劃防護裝備及偵詢 場地措施、與衛生單位跨機關聯繫協調,及疫情趨 緩後的犯罪偵查策略精進,再再突顯警察人員危機 處理能力之重要。我國警方亦將持續秉持嚴謹的態 度,在全球政經秩序重整的關鍵時刻,及時因應社 會脈動,全力維護治安,確保民眾安全。 09 研討專題 Special Top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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