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雙月刊 no.100

46 刑事雙月刊 CRIMINAL BIMONTHLY VOL.100 從上述分析得知,雖然具幫派背景人數僅佔 8.8% ,比率不高,但凡有幫派分子涉入之聚眾鬥毆, 暴力場面經媒體傳播延燒,必定登上全國版面成為 頭條新聞,且如係在 KTV 及酒家舞廳等場所,對社 會秩序及民眾觀感影響甚鉅。 故全國掃黑行動均針對氣焰囂張、不斷滋事且 涉及幫派聚眾或街頭鬥毆暴行之幫派組合聚焦偵蒐 並打擊,例如先前的高雄市直播主之亂,近期則如 以下三案: (一)網路揭露聚眾毀損案件,經追查主嫌廖 姓男子平時於雲林縣經營計程車行,因 不滿被害人有影響車行聲譽行為,即操 縱、指揮手下成員持鋁棒毆打被害人及 毀損財物,對當地治安形成重大威脅與 危害;經雲林縣警察局長期蒐證,廖嫌 及 8 名共犯於 108 年 10 月檢肅到案, 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二)許嫌為解決私人恩怨及行車糾紛,率所 屬成員以恐嚇、傷害、限制行動自由等 不法手段迫使被害人就範,嚴重危害社 會治安;許嫌及 10 名共犯於 109 年 3 月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檢肅到案。 (三)史嫌因幫派爭奪地盤,率眾與敵對勢力, 於街頭、 KTV 等公眾場所施暴與械鬥, 形成治安負面新聞,危害社會情節甚鉅; 史嫌及 11 名共犯於 109 年 7 月由本局 偵查第四大隊偕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檢 肅到案。 二、個人資訊數位鑑識 雖然大多數的聚眾鬥毆案件,警察機關都能及 時有效壓制逮捕,但要往上溯源,直搗幕後幫派首 腦,卻非易事。另發現有部分案件係透過 LINE 等 通訊軟體糾眾實施暴力,在人人有手機的資訊化現 代,更添加預防與偵查上之困難。 警方抵達鬥毆現場,除應強勢控制場面外,事 後追查已「鳥獸散」之相關涉案人身分亦屬重要。 過去以電話作為通訊聯繫工具,現今社群通訊軟體 ( LINE 、 Messanger 、 Instagram 、微信等)儼然 成為主要傳播通訊工具。而且此類社交軟體經常隱 含涉案者之人際關係、交友背景等個人資訊,可作 為釐清鬥毆幕後是否有幫派組織指揮操控之關鍵依 據;另如查有幫派背景者涉案,透過分析其近期通 訊脈絡,可確認糾紛主因並研判是否有引起他方報 復尋仇之可能,進一步機先疏處、告誡約制並研擬 防制二次鬥毆策略。爰逮捕涉案者後,鑑識分析其 所攜帶之手機等數位產品資料之工作,尤為重要。 肆、防制與偵查之精進 現今社會網際網路普及,幾乎人手一機,一般 大眾接收資訊來源與娛樂管道,儼然從報章雜誌或 電視新聞等傳統媒體,移轉至社群媒體、社交軟體 及影音平臺等自媒體,進而有 KOL 或網紅等知名人 物產生,此種情況如同美國知名藝術家安迪 ‧ 沃荷 所言:「在未來,每個人都會聞名於世十五分鐘。」 因此,如幫派分子利用網路世代人人都可成名 之特性,插旗社群網站或網路直播產業,藉由影音 素材包裝個人形象,吸引群眾注意力、從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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