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雙月刊 no.100

37 偵查論壇 Forum 監察院報告促改進 2019 年出現受到社會矚目的案件,緣以國立臺 灣大學蘇姓教授於 2018 年在臉書批評故宮政策, 警方在 2019 年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 2020 年 1 月地方法院裁定,本案屬個人意見與合理 評論,為言論自由保障範疇,因此不罰。本案經監 察院三位委員展開調查,於 2020 年 8 月 3 日公布 調查報告。 監察院報告指出警方應注意依法行政,包括: 「遵守裁處時效 2 個月」、「遵循憲法保障言論自 由原則」、「遵守行為人住居所管轄原則」。受到 這份報告影響,立法委員曾表示:「基於保障言論 自由、避免擾民,將提案修法刪除社會秩序維護法 處罰『散布謠言』」。 警察該不該查緝「影響公共安寧者的謠言」? 一則訊息影響公共安寧的要件是什麼?現行法規是 否足以處理假新聞? 熟悉網路 AI 的政務委員唐鳳認為,政府應努 力提出對抗假消息的方式,這比修法更為可行。基 本上她以為根本解決之道在於「接受網路演進的現 況,開展媒介識讀教育」,「把辨識假新聞 / 訊息 的任務,交給人民自己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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