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雙月刊 no.100

33 破案心路 CASE STUDY 貳、偵辦緣起 本案主嫌徐○○於 109 年 2 月間因散播關於罹 患新冠肺炎不需要就醫,只要聆聽「少龍」唱歌並 加入「中○中正黨」即可治療疫情之不實資訊,經 109 年 2 月 17 日署長陳家欽於打擊疫情假訊息專 案會議中指示嚴加打擊。本大隊立即成立專案小組 進行偵辦,經通知兩人到案說明後,依違反社會秩 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 1 項第 5 款「散布謠言,足以 影響公共之安寧」移請簡易庭裁處,並依 2 月 19 日內政部輿情會議部長徐國勇指示,銜命溯源追查 更多不法事證。 案經本大隊積極追查,後於 109 年 3 月 14 日 起,陸續接獲被害人指稱,遭徐嫌為首之華○靈修 中心以「師父打官司需要資金」、「地球即將毀滅, 需要金錢購買物資」等理由詐騙新臺幣逾千萬元, 遂依相關線索展開偵辦。 參、偵辦過程 一、釐清犯罪模式 經查徐嫌係「華○靈修中心」創立人,同時 為「中○中正黨」榮譽主席及太○電子檢測有限公 司、仙○音樂有限公司董事長,自稱五教共主、心 靈歌手、少龍,平日吸收信徒靈修打坐,以宗教理 念為掩護,極力鼓吹靈修弟子捐獻錢財,其道場遍 布全臺,在「華○靈修中心」享有至高無上之尊崇 地位,凡事均依其指示而無人敢違抗其意思,信徒 均尊稱為「師父」、「道主」;並以「師父打官司 需要資金」、「地球即將於 2012 年毀滅,需要金 錢購買物資,一同前往靈性世界」等理由,自 98 年起長期向信徒詐取金錢,詐騙金額達數千萬元。 二、清查蒐集證據 本案主嫌徐○○法律訴訟經驗豐富,經歷之大 小官司多以不起訴處分結案,又宣稱自己可以藉金 錢買通檢警,令被害人對司法體系失去信心;被害 人因畏懼主嫌信徒眾多、勢力龐大、財力雄厚而恐 遭報復,且長期遭灌輸師父至高無上、因果業報等 宗教理念,其出面指證之意願低落;又因部分犯罪 發生年代久遠,相關證據蒐集不易,經本大隊鍥而 不捨追查,多次至全臺各處現地查訪及製作筆錄, 盡最大努力保全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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