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雙月刊 no.100

貳、新冠肺炎疫情狀態下電信詐騙 犯罪誘因、行為特性及受害族 群 一、疫情狀態下電信詐騙犯罪誘因 新冠肺炎( COVID-19 )疫情可以被定義為突 發的全球性災難,不同於外生的突發性自然災害, 也不同於內生的突發公共事件,而兼具外生和內生 的雙重性質;正因如此,新冠肺炎疫情具有規模全 球性、影響全面性以及應對不確定性等諸多特徵。 全球性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暴發和持續蔓延,讓政 治、經濟和社會等各面向,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和 考驗;尤為糟糕的是,人類對新冠肺炎認知甚少, 無論在有力防範或有效治療的領域,都尚需要相當 時間方能克服。 客觀方面,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眾 多不確定性、居民恐慌性以及社會不穩定性,都成 為電信詐騙犯罪大幅增加的誘因。通過相關案例可 知,不法分子利用疫情的不確定性和公民恐慌性, 有針對性地實施了詐騙,極大提高了電信詐騙得逞 的可能性。此外,疫情導致經濟停滯,失業率大幅 上升,越來越多的人群陷入經濟困境,而失業率的 大幅上升亦是導致犯罪的重要因素,尤對於年輕群 體而言,相當長時間的失業狀態更加容易促使其實 施犯罪行為。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統計 4 ,全球因為 疫情導致失業的人口達 2500 萬。這些失業年輕群 體中,有些人群並沒有實施電信詐騙犯罪所需要的 先進技術和技能,但是他們會被不法分子利用,從 而成為詐騙集團的車手或提供人頭帳號。然而,這 些失業群體中亦不乏具備嫻熟資訊技能的年輕人, 面對有限的就業機會,這些人群更易趨向實施電信 詐騙犯罪,因為電信詐騙犯罪具有「風險小、成本 低、收益大」等特性,能夠給他們快速帶來財富。 主觀方面,被害族群自身判斷的過失以及網 路安全系統自身的脆弱性也是電信詐騙案件頻發的 原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居民們從搶購並囤積日 常用品,到逐步使用行動支付與電子銀行,以及從 辦公區域辦公轉變為居家辦公。這些上網習慣和日 常行為,無疑都為電信詐騙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二、疫情狀態下電信詐騙犯罪行為特性 從電信詐騙分子實施的犯罪行為而言,電信 詐騙行為呈現出兩種特性。一方面,電信詐騙不法 分子不斷翻新詐騙手段,由早期的低端詐騙手段發 展成竄改來電,網絡攻擊,竊取個資,進行假網拍、 假投資、假交友及假投資等多元詐騙手法。另一特 性則是詐騙集團不法分子善於利用重大突發事件, 諸如自然災害等,藉以魚肉百姓,於新冠肺炎期間 更不例外,犯罪分子「加班加點」,利用一切可以 利用的社會資源和熱點,引誘民眾掉入陷阱;再以 精心設計的話術或文字,繞著核心「利益」(指民 眾想要的“利”以及怕失去的“益”的心理),利、 誘、威、逼,很快就能取信於民眾,為鋪設瞞天過 海的騙局奠下基礎;進而利用被害人急迫、慌張、 恐懼、貪心、無知、信賴及同情等心理,操弄假議 題使無辜民眾上當受騙,並依照指示匯款轉帳以達 詐騙目的;最後,再透過車手集團將款項取出及獲 利分贓,完成詐騙犯罪。 三、疫情狀態下電信詐騙犯罪受害族群 電信詐騙犯罪因犯案過程的非接觸性、犯案 地域的廣闊性、犯案對象的廣泛性和任意性,致犯 罪被害族群呈現出無年齡、無性別甚至無學歷差異 的特徵。加之新冠肺炎疫情不斷在全球蔓延,越來 越多的國家和地區採取封城或限制出行等措施。一 系列的應對政策正改變著許多居民的生活方式與工 作行為。因此,電信詐騙犯罪的被害者亦趨向於上 網時間較長、網路依賴性較強以及對於網路資訊和 服務獲取迫切性強的個人和群體。個人如果對被動 或主動接受的網路資訊,抱持草率理會或雖懷疑但 仍然願意嘗試等態度,其遭受電信詐騙犯罪的侵害 機率大幅提高。 1 https://www.cdc.gov.tw/ 。檢視日期: 2020 年 12 月 18 日。 2 是指使用網路、電話、簡訊等平臺,利用民眾恐懼、貪 心和同情等心理,騙取不特定民眾金錢財物的犯罪行為。 3 是指各種非政府、非營利性的志願團體、社會 織、民 間協會、行業協會和宗教團體等。例如國際刑警 組織、刑事偵防協會、電腦公會、銀行公會等。 4 https://www.ilo.org/global/lang--en/index.htm 。檢 視日期: 2020 年 12 月 18 日。 附註: 25 研討專題 Special Top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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