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臺灣人@路108期

主動申辦 掌握車輛即時訊息 常有車主在不是自己開車的情況下, 收到停車費或高速公路通行費繳款通知與罰 單,還要到監理站辦理「轉罰」,因此,公 路總局積極推動「主要駕駛人登錄制度」, 相關訊息是在第一時間通知車輛實際駕駛 人,而不是車主,停車費、通行費等繳納資 訊,會直接寄送給主要駕駛,連帶使監理機 關或裁決機關「歸責」業務的成本下降。 多元宣導 擴展便民服務 彰化監理站於「彰化縣政府路邊停車資訊網」網頁,建置「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連 結,增加訊息曝光度,也針對未領有駕照之車主,主動寄發宣導單及申請書,串連轄區汽、 機車商業同業公會及經銷商,於車輛領牌或過戶時一起申辦。高雄市區監理所持續辦理臨櫃 宣導,更同步透過網路、電臺、社群等管道推播,成效良好,創造車主與主要駕駛人雙贏的 用路環境。 圖文/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 李胤漫    高雄市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 莊佳佳 結合推廣汽燃費約定扣款宣導場次,逐一至轄管小客車租 賃公司積極推播,獲得支持 代檢廠座談會宣導 誰是車主?他開車你負責? 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 汽車是舒適的交通工具,但,「車主」一定是該車的「駕駛人」嗎?為健全車籍管理資 料,掌握車輛實際使用狀況,各區監理機關積極宣導,鼓勵駕駛人來登錄「主要汽〈機〉車 駕駛人」。 I ntelligent Chapter 3 / 智慧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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