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法務部廉政署108年度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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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 108年度工作報告   第四節╱防貪工作 壹、建構行政透明,提供監督管道 一、為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首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第13點,本署108年委 託台灣透明組織協會提出一套有效評估政府機關廉潔之關鍵構面及指標制 度,即為「透明晶質獎」,評核重點著重於「防貪預警強化」與「廉政創 新導入」,並透過3個地方政府(新竹市、臺中市及高雄市)共10個所屬 機關進行試辦,邀請外部委員正面表列試辦機關優點,鼓勵地方首長共同 推展廉政觀念。 透明晶質獎實地評獎作業-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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