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2018智慧財產局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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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著作權業務 106 年 11 月 10 日著作權法修正草案完成一讀,並交付經濟委員會審查,以因應數位匯流整 併權利,建構優質著作權法制環境,為著作權法近 20 年來最大幅度的調整。在遏止網路著作權 侵害方面,積極促成 Google 與權利人團體進行交流,並促成 PChome 配合執行追蹤金流措施。 又為打擊惡性重大、連結侵權網站的非法機上盒及 APP,協助產業推動修法,增訂「電腦程式提 供者」的法律責任,包括提供連結的電腦程式;製造輸入或銷售侵權的機上盒均屬違法。另在集 體管理團體部分,除辦理費率審議案件外,主動與國內集體管理團體就其業務發展進行意見交流, 以改善著作之授權環境。 集體管理團體業務 費率審議情形 本年度已辦理 4 項費率審議案,其中 2 項完成審議,2 項仍在審議中。 辦理新著作集管團體設立許可案 本年度共辦理 2 件新著作集管團體設立許可案,申請管理著作類別均為音樂著作,其中 1 件 已由申請人撤回、另 1 件尚在審查中。 協助打擊數位侵權 為遏止網路著作權侵害,擴大「追蹤金流」自願性協議的參與範圍,積極促成 Google 與權利 人團體進行交流,持續改善雙方合作情形,並促成 PChome 配合執行追蹤金流措施,未來將持續 促進權利人團體與產業之交流合作。 107 年持續與 ISP 業者及相關權責機關研議遏止網路侵權之可行性,惟考量市場需求及執行 成效等因素,評估目前尚不具可行性,暫緩推動。 另為擴大追蹤金流之合作範圍,經分析侵權網站金流現況,召開先期會議討論後,12 月邀集金 管會銀行局、執法單位及支付業者,共同就阻絕侵權網站金流之可能措施交換意見。 業務研討與實務交流 與檢警調人員進行媒體盒技術與法律適用意見交流 為增進司法實務界對非法電視機上盒侵權案件偵辦之瞭解,7 月與法務部共同舉辦「電視機 上盒涉及著作權法適用座談會」,邀集司法實務界及相關單位人員參加。 配合「台灣 OTT 交流平台會議」辦理相關事宜 參與 8 場「台灣 OTT 交流平台會議」,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文化部共同研議對 於 OTT 業者維權之必要協助。 36 貳 智慧財產權審查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