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vol.93

臺灣警方成功逮捕第一銀行 ATM 盜領案 3 嫌經過 本案意義 我國警方第一次獲邀參加 Europol 所策動的專案行動,證明辦案能力受到 歐盟肯定 其他嫌犯 1. 主嫌俄羅斯籍 Denys 被西班牙國家警署逮捕 2. 本案車手之一俄羅斯籍 Berkman 於 107 年 2 月入境美國機場,為美國 海關及邊境保護局( CBP )驅逐出境並遣返俄羅斯 3. 其餘出境外籍車手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發布通緝,證明司法互助有其必 要性 司法進度 本案查獲 7,754 萬 5,100 元, 3 名洗錢嫌犯分別處有期徒刑 4 年 6 月至 4 年 10 月,目前上訴中(最高法院 106 年度台上字第 2603 號刑事判決) 後續發展司法互助 (立法與協定) 1. 我國於 107 年通過「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 2. 本案雖無波蘭籍嫌犯涉入,然於 108 年 6 月我國與波蘭簽署「臺波刑 事司法合作協定」,為我國與歐盟國家所簽訂的第一個廣義刑事司法 互助協定,跨出一大步 司法評價 面對新型態網路犯罪「遠端遙控詐欺 ATM 吐鈔」手法,應儘速立法修改 妨害電腦使用罪章,另刑法第 339 條之 2 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 他人之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顯然太輕,無法嚇阻犯罪應提高刑度 肆、結語 《國際刑警組織憲章》第 3 條明文規定,國 際刑警組織禁止涉入各國政治、軍事、宗教或種 族等問題。然筆者認為各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 不應以國界區分,尤其以前揭我國偵破第一銀行 網路駭客案為例,足資證明臺灣警方的辦案能 力,為達成全球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體系的目 標, INTERPOL 應就現實面及法理面邀請我國加 入,筆者亦期許臺灣能早日達成參與 INTERPOL 的目標。 資料來源: 1 歐盟網站( 2019 ) . https://www.europol.europa.eu/newsroom/news/mastermind-behind-eur-1-billion-cyber-bank-robbery 2.iTHome 網站( 2019 ) .https://www.ithome.com.tw/article/107291 3. 調查局網站( 2019 ) .https://www.mjib.gov.tw/news/Details?Module=1&id=355 4. 法務部網站( 2019 ) . https://www.moj.gov.tw/cp-21-117232-c334d-001.html 5. 司法院網站( 2019 ),臺北地方法院 105 年訴字第 426 號刑事判決書,經作者自行整理 網路犯罪集團 Carbanak 與 COBALT 攻擊 40 個國家及超過 100 家金融機構,其中臺灣第 一銀行網路遭受 COBALT 攻擊。資料來源: Europol ( 2019 ) 圖 4 刑事雙月刊 CRIMINAL BIMONTHLY VOL.93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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