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vol.93

應用僅限於高速公路,經將 RFID 外碼讀取器佈置 於六都平面道路之重要路口,則可於案件發生前或 後,有效掌握犯嫌自高速公路延伸至平面道路之特 定車輛去向,各警察機關刑事偵查人員將可進行涉 案車輛、時間與地點之精確分析,產生更具體之情 資與證據供刑案偵查使用。將 eTag 蒐集的資料匯入 本局建置之「涉案車輛巨量資料情資分析平臺」, 可連結各項資訊以增加打擊犯罪之刑案偵辦能量。 圖 1 涉案車輛巨量資料情資分析平臺使用示意圖 貳、涉案車輛巨量資料情資分析平 臺功能介紹 一、 eTag 行車紀錄資料庫 (一)將國道及六都重要路口端所蒐集之行車紀 錄回傳至中心端資料庫,與特定車輛情資 系統之 eTag 編碼進行比對,如有符合則 回傳資料予刑事偵查人員,並將行車紀錄 存入行車紀錄資料庫。 (二)提供行車紀錄查詢功能,可將涉案車輛查 緝網行車紀錄及行車軌跡整合輸出。 (三)可接收並存放其他資料來源之 eTag 行車 紀錄,新增接收之資料亦可進行特定車輛 情資系統比對警示與通報。 二、特定車輛情資系統 (一)特定車輛 1. 失贓車檔:失竊車輛資料來源為警政署 提供,每小時更新一次。 2. 涉案車檔:涉及刑事案件之車輛可透過 本平臺查詢其行駛紀錄。 3. 特定車檔:使用者依特定需求,可輸入 不同車號以供比對。 (二)特定車輛情資系統可整合失贓車、涉案車 以及特定車檔 1. 整合高公局特定車輛通行紀錄查詢系 統,及涉案車輛查緝網六都路口端資料 供比對。 2. 可傳送至 eTag 資料交換平臺,並即時 更新 eTag 行車紀錄資料庫內特定車輛 之 eTag 編碼供比對。 (三)系統比對完成所得之特定車行車紀錄,可 分類為「失贓車行車紀錄」、「涉案車行 車紀錄」以及「特定車行車紀錄」,能分 別依指定方式(電子郵件通報、 APP 推播 通報以及預警警示系統)進行通報。 三、 eTag 資料交換平臺 (一)與高公局 ETC 系統介接連線,可將 eTag 號碼與車牌號碼,進行批次轉換。 (二)輸入特定號碼、行經時間、地點等為條件 進行查詢,調閱行車紀錄。 (三)報表產出功能:本平臺之行車紀錄查詢與分 析報表,均能匯出 Microsoft Excel 報表檔案。 15 研 SPECIAL TOPIC

RkJQdWJsaXNoZXIy NDEyMzQ=